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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税收洼地”是什么?

2024-06-27

随便打开一个网页,就会出现很多的“税收洼地”广告,有的叫“税X”、“税XX”。

富兰克林说“世上只有死亡和税收是无法避免的事情”,为什么“税收洼地”能少交税呢?这种操作是否有风险?

这些问题都涉及到一个基础问题:税收洼地是什么?

税收洼地有四种,税收返还式税收洼地、税率降低式税收洼地、核定征收式税收洼地、税收空白式税收洼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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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种,税收返还式税收洼地

税务局负责收税,财政局负责支出,各地为了招商引资,会推出税收返还,这个操作和商场消费满1000元返现100元类似。

税收返还会涉及到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(省、市、县)的财政收入分配比例。各税种的分配比例不同,比如,增值税是5:5,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是6:4,地方政府会从自己分配的收入里拿出一部分返还。

“税收返还”是政府给好处,但也存在两个风险。

第一,虚开发票风险,如果企业虚构交易且开了发票,就属于是虚开发票。

第二,返还资金迟迟不到位风险。有些地区的财政收入较少,说好的“税收返还”迟迟兑现不了。

第二种,税率降低式税收洼地

西部大开发地区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15%,相比于法定税率25%,减税2/5,某些地区是9%,还有五年免税、五年减半,现在又出了海南自贸区。

所以,有些企业在当地注册一家空壳公司,把利润转移到这家空壳公司。

如果被税务检查到,对于没有合理商业理由的避税,根据《征管法》第36条规定,“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、费用,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,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。”

第三种,核定征收式税收洼地

有些纳税人没有记账,或者账记得一塌糊涂,怎么收税呢?

《征管法》第35条规定,“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:(1)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;(2)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账簿但未设置的; (3)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;(4)虽设置账簿,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、收入凭证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,难以查账的;(5)发生纳税义务,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,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,逾期仍不申报的;(6)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,又无正当理由的。”

举例,个人独资企业甲的年收入100万元,但不能正确核算成本费用,税务局就核定甲的应税所得率为10%,年所得=100*10%=10万元,经查税率表,税率为20%,速算扣除数为10500,应纳税额=100000*20%-10500=9500元

税负率=0.95/100=0.95%

看着挺好,税负率很低。但这样操作存在风险,核定征收的前提是算不清楚账,如果因为各种原因,比如突发事件、行业被举报、大数据发威等,被税务重视,能算清楚账了,怎么办?

另外还有一种核定征收的方法是定期定额,本来只适用于经营规模很小的纳税人。税法要求,采取定期定额方式的纳税人,在经营规模变化以后,要及时的调整税额。但有些企业在成长以后,还按照最初的定额来交税。

第四种,税收空白式税收洼地

因为历史原因,在事实上,中国有四套并行的税法,大陆税法、中国香港“税法”、中国澳门“税法”、中国台湾“税法”。

这也导致四套税法存在一些重复征税或者都不征税的情况,这种都不征税的情况就属于是税收空白。?39.2.jpg

这么多的税收洼地,有的是避税的工具,有的是陷阱,有的是“糖衣”炸药包。如何选择和如何操作就显得特别重要,一般来说,税收洼地只适用于短期需求,不适合长期筹划。有两个注意点:操作要合法,不要虚开发票;洼地要正规,越小众越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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